2023年7月新收房产一套,物业要求收房时缴纳一个季度物业费,办理空置后按照70%收取。 业主缴纳一季度全额100%物业费并办理空置后,物业并未按照70%落实,从10月份再度要求缴纳物业。 业主要求物业按照70%落实,应该从11.8日起缴纳物业费,物业声称后置流程,在第四季度物业费中体现出来70%,难道第四季度本不就应该是70%吗? 物业是否侵权,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侵权维权陕西省-西安市2023-12-14 18:55:02185*****906
2023年7月新收房产一套,物业要求收房时缴纳一个季度物业费,办理空置后按照70%收取。 业主缴纳一季度全额100%物业费并办理空置后,物业并未按照70%落实,从10月份再度要求缴纳物业。 业主要求物业按照70%落实,应该从11.8日起缴纳物业费,物业声称后置流程,在第四季度物业费中体现出来70%,难道第四季度本不就应该是70%吗? 物业是否侵权,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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