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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一期间,地点在珠海,一个武汉籍20岁男青年以男朋友身份来珠海找我女儿(还未满14周岁,2024年1月2日才满14周岁)并带我女儿去酒店开了房且发生了性关系,我想追诉该男子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广东省-珠海市2023-12-15 13:10:5718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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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70
    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报警,这个属于强奸犯罪。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12-15 13:11:28 咨询他
  • 丁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可能构成强奸罪,你可以单独联系我给你专业分析,维护你女儿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2-15 13:24: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3-12-15 14:22:40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6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直接报警呀,与已知未满14岁女性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
    回复于 2023-12-15 18:20: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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