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律师,本人25,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本人于2023年9月进入婚姻,居住房为婚前男方父母出资,男方挂名户主(在结婚仪式之前购买,在领结婚证之后购买),无车,本人没有车房资产,婚前三金被男方私自偷拿走,本人现在有一个一岁的男孩,现在已经辞职,在家哺乳照顾孩子,因家庭矛盾,感情不和,有离婚的诉求,只要孩子跟随本人!请问律师,孩子是否能判给我!我需要做些什么,欠缺什么。
婚姻家庭甘肃省-张掖市2023-12-21 13:54:47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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