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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蒙古的,我母亲在29号早上骑电动车去上班,被一辆殡仪馆的车从后面追尾,抢救无效死亡,这个属于民政局单位,这个司机是正式编制员工,当时在出差,交警判责任37分,他的车有保险交警说100万,我母亲47岁,离异,父母去世,只有我一个女儿,我22岁,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索要多少赔偿合适,单位有义务赔偿吗

交通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2024-01-05 19:48:0415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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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7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由公司赔偿。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1-05 19:53:59 咨询他
  • 赵虹律师
    月帮助10
    内蒙古同实律师事务所
    有保险公司赔付你,按照责任比例,具体可以一对一
    回复于 2024-01-05 20:15:4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有保险一般是保险理赔,先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1-05 22:52:16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2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立即进行起诉对方即可。
    回复于 2024-01-05 22:55: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1-06 11:07: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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