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4日,长沙市雨花区营养研究美茶馆聘用阳铭担任吧台员工一职,口头约定:试用期月薪3000元,次月转正底薪3500元+提成,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9小时。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来,长沙市营养研究美茶馆一直未与阳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于2024年1月8日因工作安排原因询问店长工作安排的合理性,遭到其言语侮辱、推搡,后违法辞退阳铭。同时长沙市雨花区营养研究美茶馆胁迫阳铭签订一个收据 注明之后不追究其任何责任,不然不结算当月工资 鉴于长沙市雨花区营养研究美茶馆以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现阳铭在此提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八十二条,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4-01-08 16:45:5518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