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在网上下载了一个资源里面有三四部涉Bao涉Kong视频(当时以为只是国外18+电影),观看后觉得不适自行删除,未转发传播。前两日市局成立专案,其它区的派出所民警以“宣扬KB主义、非法持有KB主义物品”等法条上门传唤我至办案大厅,同时扣押了电脑(电脑有下载较多的颜色小视频,但从未转发传播)当天做完笔录后分局法制科以证据不足将我解除传唤。(本人无案底) 目前电脑仍在扣押取证,没有告知我什么时候返还。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取证中发现的那些小视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由于从未分享传播,该案件是否可以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
刑事辩护北京市-市辖区2024-01-08 17:55:0413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