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广州工作,房子在肇庆 1.婚内财产协议已经约定婚内购入的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包括家电家具100%的所有权,男方不享有房产的任何增值权益,但是没有约定男方不向女方追索已付款项和房屋的价值补偿,那针对这点我还需要在离婚协议上再写一次吗? 2.我离婚协议上写"存款及合法收入:婚姻存续间各自名下各类银行存款及各类合法收入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归各自所有",这样说是否能包含公积金? 3.离婚协议上写"其他财产:婚前及婚姻存续间双方各自除上述所列财产(房屋,车辆)以外的其他各类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是否能包含保险,公积金,社保,这些内容? 谢谢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4-01-16 11:28:5318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