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发生在2024年1月17日晚至18日凌晨,在网络上。 2.双方网络上互骂,对方五人先在抖音上拉群进行语言攻击,进行人身威胁,并给出对方的收款码要钱。我方三人后在微信上建立群聊理论,辱骂对方。对方在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要求我方三人于2024年1月18日早9:30去当地派出所,并在通话中提到:“要制裁我方,要我方去自首” 3.我的问题:双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或有无必要)去到法院处理;
其他北京市2024-01-18 06:39:58185*****820
1.问题发生在2024年1月17日晚至18日凌晨,在网络上。 2.双方网络上互骂,对方五人先在抖音上拉群进行语言攻击,进行人身威胁,并给出对方的收款码要钱。我方三人后在微信上建立群聊理论,辱骂对方。对方在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要求我方三人于2024年1月18日早9:30去当地派出所,并在通话中提到:“要制裁我方,要我方去自首” 3.我的问题:双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或有无必要)去到法院处理;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