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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户籍属河南。 事故地宁夏银川,有两方肇事车辆,其中一方属北京一家运输公司。 因我查询到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北京标准最高,故选择了诉至北京怀柔区法院。 诉前调解法官联系我跟我说我理解有误,应按我父亲户籍地标准计算。法官是在忽悠我吗,还是我理解法条有误,有其他规定

交通事故河南省-安阳市2024-01-20 05:41:1013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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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回复于 2024-01-20 07:23:07 咨询他
  • 李孝君律师
    月帮助57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你让法官判好了。判决才是唯一答案
    回复于 2024-01-20 07:28:4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一般是按照经常居住地标准。
    回复于 2024-01-20 10:11: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1-20 15:18: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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