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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里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鄙视有户口的出嫁女,认为分配不合理?请广大媒体为弱小的妇女们发声,争取她们应有的合法权益。 事情:部分出嫁女本是村里的村民,以前是有田地分配的,村里将部份田地转为咸围对外出租,产生集体收益。现村里将集体利益分配,没有村户口的人员还能得到集体利益分配的30%,而有户口及田地的出嫁女(一直未迁出户口),村里小组说出嫁女不能享受到集体的利益分配?这是非常不合理。这不是在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吗?请媒体为弱小的妇女发声,争取她们本该享受的合法权益。

侵权维权广东省-江门市2024-01-22 21:34:5713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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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这是不合法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1-22 21:59: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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