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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份,买了一套63万的二手房,当 时是我们买卖双方私下联系交易的,这笔钱是 分好几次给完,其中有现金,有汇款,有微 信,有支付宝,截止2018年9月给完全款后,卖 方写了一个收到63万全款的字据,并且按了 手印,还写明配合我们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没 有写具体过户时间,房本2020年下来后先就 在我家了,然后等房主协助办理过户,2022年开始每个月催促卖方过户,卖方也没直接说不过,老是说在外地工作为由推辞,这种情况我们如果起诉卖方,法院会直接判给我们吗?还是需要怎样起诉合适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1-26 15:00:1818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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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48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电话联系,详细沟通,为你解答清楚
    回复于 2024-01-26 15:02:50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3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1-26 15:13:23 咨询他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88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法院可以判决对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于 2024-01-26 15:37: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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