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买了一套63万的二手房,当 时是我们买卖双方私下联系交易的,这笔钱是 分好几次给完,其中有现金,有汇款,有微 信,有支付宝,截止2018年9月给完全款后,卖 方写了一个收到63万全款的字据,并且按了 手印,还写明配合我们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没 有写具体过户时间,房本2020年下来后先就 在我家了,然后等房主协助办理过户,2022年开始每个月催促卖方过户,卖方也没直接说不过,老是说在外地工作为由推辞,这种情况我们如果起诉卖方,法院会直接判给我们吗?还是需要怎样起诉合适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1-26 15:00:1818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