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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根据民法典和最新指导意见,假设双方结婚并有共同生活(一到三年)但是没有孩子,在处理离婚的时候,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和举证,彩礼钱和嫁妆钱怎么分配和退还呢?嫁妆钱是不是需要划一半给男方? 谢谢!

婚姻家庭天津市2024-02-12 13:12:0018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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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9
    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
    可以退还,没有划一半说法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
    回复于 2024-02-12 13:21:16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69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嫁妆钱和彩礼钱领证前还是领证后给的?彩礼给了多少?在一起生活了多久?
    回复于 2024-02-12 18:21: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4-02-12 18:48: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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