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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二路茅坡新城菜鸟驿站 与快递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两年并交押金一万元 快递公司承诺快递将长期稳定放于本驿站并且合同到期 享有优先选择合作权 在签署合作合同两月后 快递公司称换了本区域承包商 快递被放置其他地方并且此地点并非正规店铺也无任何快递资质以及手续 快递公司负责人现在不作为 推脱责任 单方面违约 所以我想咨询下一步如何处理 才能将驿站及时止损 并且得到对应赔偿

合同纠纷陕西省-西安市2024-02-15 16:01:2417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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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华靖月律师
    月帮助58
    河南威武律师事务所
    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诉讼。对于本案件来说,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4-02-15 16:03:1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4-02-15 17:44:56 咨询他
  • 黄开全律师
    月帮助0
    陕西其源律师事务所
    具体要看你们的合作协议。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2-15 22:10: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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