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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感情不合要离婚,男方和我是二婚,婚后我们育有一女(现已4岁半)男方之前也有一个女儿(现已15岁),离婚后男方抚养大女儿,我抚养小女儿,男方承诺每月给予孩子1500元生活费,但不包括孩子的书本费及医药费等,已达成共识书本费和医药费各一半。请问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婚姻中我和男方去签署了一份银行30w贷款,男方要拿来做生意开店,贷款下来后男方就要与我离婚、离婚后这个贷款他不还银行还是要我还,请问走什么程序能让银行离婚后不找我还这笔钱。

婚姻家庭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4-02-21 19:39:0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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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董逸律师
    月帮助0
    江苏舜韬律师事务所
    1、协议有效 但是要双方签字 2、贷款可以离婚时约定由男方承担
    回复于 2024-02-21 20:04:4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2-21 20:07:07

      离婚前就算让男方偿还,男方如果三年后无力偿还,银行也就是第三方债权人是否有权力让女方还款,女方能否保证自己权利和信用不被上征信

  • 田鹏律师
    月帮助16
    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
    针对孩子抚养费这些约定是有效力。银行贷款若你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字是无法避免银行找你的
    回复于 2024-02-21 20:12:21 咨询他
  • 张牡律师
    月帮助36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抚养协议只要是双方亲自签名认可的就是有效的。
    回复于 2024-02-23 19:16: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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