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投资入股一个股份公司。当时这个公司刚成立。公司让我出资200万,其中150万直接转账到了股份公司账户。50万转账给了另外一个公司股东的个人卡号(转账时未写用途)。现在网上显示我在公司持股150万股,另外那50万没有显示。也没有进入公司账。多出来那50万公司说是作为公司账外资金使用。除了我,其他股东也有类似情况,最后账外资金加一起大概200多万。(有通话录音为证)入股后我发现公司管理,和公司章程与我们最初入股前的商定完全不相符,两年来我多次同公司法人即大股东协商,要求退回投资款。没有结果。我认为这种账外资金的设立违法。能否以此为由起诉要求退回全部投资款。我能在我本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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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春艳律师月帮助51人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退回全部股金可能有困难,50万可以认定为借款,要求偿还回复于 2024-02-22 11:55: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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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2-22 12:02:06
公司在外设立资金池,跟我们说两块钱一股,一块钱入到公司一块钱放在公司外账上,他们这种不算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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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22 12:16:58
这种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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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2-22 15:45:40
是啊,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能构成非法集资或者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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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22 15:48:03
主要看没有入公司账户的这些款项的用途和掌握这些款项的人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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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22 15:54:08
你可以报警处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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