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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国庆节5号,我在凌晨四点钟左右在城南一路段以顺风车的方式接了一个女生回大成。到达了目的地下车后我脑子犯浑手贱对那位女生动手隔着衣服摸了她隐私部位持续时间几秒,当天上午那位女生到大成派出所报案。时隔几个月大成派出所叫我周日去做笔录。【行为实施的过程:是凌晨4点左右漆黑的村道,没有路灯,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监控探头,接单用的的汽车与顺风车平台登记的信息不是同一辆汽车。(之前的汽车已经过户,没在顺风车平台销户)派出所是通过顺风车平台登记的信息找到我的】我的疑问:明天笔录我要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有利,并且我坚决不承认有侵犯可以吗?并且也不承认有接过她的顺风车订单可以吗?

刑事辩护广东省-茂名市2024-02-24 20:22:0415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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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叶伟佳律师
    月帮助7
    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地址
    建议如实供述问题,语音中也会有录音的
    回复于 2024-02-24 20:50:4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2-24 20:52:02

      证据不足,我还如实供述?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5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报案的话一般是要提供相关证据的,你可以看下对方证据再应对,如果不认但对方提供了充足证据,这可能对你不利。
    回复于 2024-02-24 21:02:0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2-24 21:04:36

      对方没有证据,只有陈述。唯一证据就是我上一台车注册的顺风车信息能证明我有接她的单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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