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辽宁省沈阳市 我自己名下贷款用于家庭支出,老公不承认不还款,夫妻共同财产名下有房子车子,起诉离婚,会怎么判决呢

婚姻家庭辽宁省-沈阳市2024-02-26 11:37:55189*****356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24-02-26 11:38:53 咨询他
  • 沈明华律师
    月帮助0
    辽宁广嘉律师事务所
    按照您说的一般情况下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于 2024-02-26 11:39:4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要有证据证明,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4-02-26 11:40:41 咨询他
  • 邓秀美律师
    月帮助0
    湖南师正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婚内财产协议,否则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法院也会顾及到女方和带小孩的一方以及无过错方,会倾斜一点,但不会很多。男方不承认用了贷款的钱,那你就举证证明贷款是用于生活了,如买菜,超市买生活用品,外出吃饭等等,只要证明是生活花销就行。
    回复于 2024-02-26 11:45: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2-27 22:03:10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