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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本人王建斌,身份证号码3508248,手机号码,于2019年06月30日,2019年07月7日,2021年09月15日分三次向王建华(身份证号码3526254)借款40000元,定于2021年12月30日归还本金40000元,同时本人自愿按借款金额的其中30000元每年支付5000元利息于王建华。如本人到期未归还上述全部本息,则按照未归还金额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王建华支付罚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截止2024年2月26日未还本金和利息合计63000元。本借条在王建华向本人实际支付借款时生效。以此为据。

债权债务福建省-泉州市2024-02-26 16:07:0613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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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22
    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4-02-26 16:13:3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2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个可以起诉的,你有转账记录和身份信息吗?可以点击头像联系帮你写起诉起诉追回退款。
    回复于 2024-02-26 17:09: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4-02-27 11:03: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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