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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苏州太仓市这边,我家是十年前我未婚的时候拆迁的,房本是今年我结婚了后才拿到的,登记的时候村里的工作人员只让写登记谁的名字,我就写了我的,但是全家都签了字的,拿到房本的时候却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合法吗,怎么会这样,工作人员明明说了写谁的名字房本就是谁的,这不是欺诈吗,我可以起诉工作人员吗

婚姻家庭江苏省-苏州市2024-02-28 20:02:0613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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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晴律师
    月帮助7
    山东扬衡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和房管局说明一下情况,看能否变更,无法变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4-02-28 20:04:24 咨询他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2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一下
    回复于 2024-02-28 20:04:5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2-28 20:05:30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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