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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0月份向成都博民快易贷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1万块钱的小额贷款 然后还款三个月以后,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因为信誉良好,然后可以增加1万块钱的额度,现在可以申请一笔2万块钱的贷款但是这笔贷款虽然先把之前1万块钱剩下的金额扣掉之后再打给我 我去办理了,当时实际到账只有11000多 其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中间费用,然后利息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利率然后他们在2023年的时候把债权转让给一个重庆的公司,然后他们进行催收。我的诉求是请问这种情况法院该怎么判决?还是以实际金额为准还是怎么样?因为我中间有还他们6000块钱,一次5000一次1000。他们说要起诉我了

债权债务四川省-成都市2024-03-06 00:42:2218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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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8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按照实际到账金额算本金
    回复于 2024-03-06 07:31: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网络贷款需谨慎,利率超过LPR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以实际收到的款项及利息进行还款,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3-06 09:38: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3-06 10:22: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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