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最近我们小区由业委会牵头招标物业,但是招标金小物业,业主不满意于是签字发起业主大会。但是业委会拒绝召开,并在回复镇政府官方文件里(盖有业委会公章)诽谤我们业主是蓄意闹事,是收了大物业的钱,还污蔑镇政府,甚至把业主个人微信名,头像,房号po出,请问这个是否违法,属于造谣?他们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其他福建省-厦门市2024-03-14 15:40:28156*****389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93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3-14 15:41:5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1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