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婚后共同开支,双方约定好婚前购置结婚房产,房贷负责比例,但是女方收入大概只有月3-4k,男方收入销售,不稳定,月均收入能有1-3万不等,女方与男方已沟通好婚后房贷愿意出资两千,男方出资四千多,男方另外还有一套房贷,说自己压力大,但是从另一方面,双方还需要共同承担生活开支,目前两方还是各管各的财产,女方觉得委屈,未来经济没有保障,男方如果不愿意给钱给自己花怎么办
婚姻家庭湖南省-长沙市2024-03-15 13:40:2718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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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45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3-15 21:41:1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