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权赠与协议签署一年后再公证是否可以? 您好,孩子与父亲2023年6月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写明仅赠予子女个人,而非子女夫妻双方。之后股权已于当月办理变更。现在想再做个公证增加保障,是否有效? 前述的协议只跟父亲签的没加上母亲是否可以?(当时股权在父亲一人名下,但应属父母双方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加上母亲同意?
请问股权赠与协议签署一年后再公证是否可以? 您好,孩子与父亲2023年6月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写明仅赠予子女个人,而非子女夫妻双方。之后股权已于当月办理变更。现在想再做个公证增加保障,是否有效? 前述的协议只跟父亲签的没加上母亲是否可以?(当时股权在父亲一人名下,但应属父母双方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加上母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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