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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因生源不足,与其它学校进行合并,法人不变,原学校教职工到合并后的学校继续任职,薪酬按原来发放,需要给原单位教职工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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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3-27 10:38:47
单位名称已经变更了,不再是以前的名称,购买社保单位已不同.教职工认为合并后到新的单位任职离职时之前的年限怎么计算?会不会出现按新单位的年限给予补偿?
律师回复: 2024-03-27 10:40:04
离职以后的经济补偿会算总的工作年限。
用户追问: 2024-03-27 10:45:33
法人承认工龄,但社保显示新单位名称,会不会出现以现购买社保单位的年限进行赔偿?教职工如何确保原工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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