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被判了盗窃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形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刑事辩护青海省-西宁市2024-03-28 22:06:25181*****114

分享

律师回复

  • 柴健男律师
    月帮助0
    吉林科飞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的情况给您提供法律建议
    回复于 2024-03-28 22:11:18 咨询他
  • 赵天舒律师
    月帮助0
    黑龙江省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您需要咨询什么事情?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3-28 22:24:5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具体是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4-03-28 22:33:1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4-03-29 09:02:29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