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一式三份盖章签字。房子归我,因房贷无法及时过户,协议书明确了房贷还完后女方无条件配合过户给男方。去年我在家突然收到法院裁定书,女方与他人合同借款纠纷告上法院,法院要拍卖我的房子,作为案外人和房权所有人我提出异议,本周法院驳回我的异议请求,告知如不服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想问,我的正式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应吗?我不懂怎样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需要怎样做才能保全我的房子不被拍卖?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03-30 09:56:1715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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