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买房合同签地使用权15年到期,然后又附加条件,国家政策未变使用权还归买房人所使用,这种带走附加条件情况下,卖家到期收回合同合法吗,必须得收回吗

合同纠纷辽宁省-大连市2024-04-05 14:57:20155*****034

分享

律师回复

  • 华靖月律师
    月帮助58
    河南威武律师事务所
    如果符合附加条件,是可以收回的,但收回必须弥补你使用权未到期的财产损失。
    回复于 2024-04-05 15:12:54 咨询他
  • 王晶律师
    月帮助0
    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
    您的陈述有点难懂。15年的房屋使用权,附加了什么条件?
    回复于 2024-04-05 17:57:5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