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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号,北京世界公园内卡丁车场,两个小朋友玩车的时候,碰撞在一起,被撞方要求签情况说明书,我是兼职人员,报警后,老板到不了现场,让我代签情况说明书,老板说被撞方说什么我签什么,但是我没有老板的委托书,在情况说明上面有我的签名,代老板签的,情况说明是该小朋友出现任何问题找这个公司负责,这样我的责任大嘛,假如后续老板不承认被撞方说什么签什么的这种话,该该如何处理,老板说这个话的时候有警察执法中

其他北京市2024-04-05 20:14:4513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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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晶律师
    月帮助0
    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
    有警方执法记录仪记录,你不必太担心。
    回复于 2024-04-05 20:18:01 咨询他
  • 但云蕾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不用担心的,签字只是代表你在现场确认,我是听讼网专业律师,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提供一对一专业法律服务!
    回复于 2024-04-05 20:28:49 咨询他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43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你不用放心,你只是职务行为。二来还有执法记录仪。唯一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在你工作中出现的这个事故,可能是否后续内部追责问题。但对外责任和你无关。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4-04-05 21:03:20 咨询他
  • 唐博宇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金瀚律师事务所
    你没责任,你是职务行为,后果公司承担
    回复于 2024-04-05 21:35: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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