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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套房,在南安市碧桂园二期,自己在卧室加了一个卫生间,正对着楼下的衣柜上方,管道是自己太高地面加的,楼下不同意,也和楼下协商,保证出现漏水会负责,尽量减少噪音,可楼下一句话就说让还原。请问这种情况,楼下上诉,胜诉几率大不大?

侵权维权福建省-泉州市2024-04-07 10:13:3715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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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0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回复于 2024-04-07 10:22:13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你这种情况影响到楼下,楼下有权让你还原,法院会支持楼下
    回复于 2024-04-07 10:22:44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建议尽量协商处理。。
    回复于 2024-04-07 10:24:0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4-07 10:24:28

      不应加盖,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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