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怀孕8个月左右,婚前借给丈夫小二十万,一直都是分期还我的,也签了借条,但是婚后竟然有人和我追债,我根本不知道,然后我看了转账信息,才知道他把钱都转给了他的父母,他说那是他婚前欠的,不用通知我直接还就行,然后借钱也不用通知我,他给他爸妈转钱都是借的,要债的都和我要,我都一脸懵逼状态,这样的情况可以离婚吗?把他欠我的钱能追回来吗?
婚姻家庭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24-04-09 12:21:09182*****76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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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45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4-09 14:47:0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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