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认定书判定我无责,事故处理走简易程序。 我是步行当事人,31周孕妇,医院诊断证明左臂两处骨折,肱三头肌不确定是骨折需要手术,因妊娠期间无法做核磁进一步判定;胎儿目前无异常,后期会不会受影响也无法判定。这种情况在认定书上写轻微伤是否合理?走简易程序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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