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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现在小孩准备10个月了,不想在一起了,感情不合,但是男方不给走,走的话就要给他10万他说,彩礼他给六万,如果我走的话要不要退彩礼给男方,男方不给走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04-09 23:04:221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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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彩礼不一定全部退还,男方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不给走属于非法拘禁,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4-04-09 23:05:50 咨询他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39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结婚,是要退的
    回复于 2024-04-09 23:06:14 咨询他
  • 廖中晖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解决。
    回复于 2024-04-09 23:40:10 咨询他
  • 刘毅律师
    月帮助83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能需要退还部分彩礼
    回复于 2024-04-10 08:18: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9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04-10 11:10:22 咨询他
  • 吴沿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商达(南宁)律师事务所
    现在是什么情况,你有具体材料吗
    回复于 2024-04-10 13:20: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75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10 19:41: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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