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1.在伍家岗世纪山水购买了一套房子,因销售失职,未告知赠送的物业券的有效期导致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2.购买后,销售未告知收房时间,说是现房不需要通知,导致不清楚物业费计算时间,导致现要我补缴一年多的物业费 3.购买合同中存在多个条款明显有利于开发商,存在严重不公平现象 诉求:如果合同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如不能退房,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销售赔偿因失职造成的损失,本来今年准备让我舅舅在家盯着装修,多次协商未果,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我舅舅往返老家两河到宜昌的交通费,在宜昌期间的餐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合同纠纷湖北省-宜昌市2024-04-11 16:09:29180*****344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1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固定好证据,损失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4-04-11 17:02:12 咨询他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20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诉求能否得到支持需要看证据材料及诉求是否合理。目前除了物业卷之外其他风险有点高。
    回复于 2024-04-11 17:08:1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4-11 17:15:26

      能麻烦看一下签订的合同吗,看看起诉有没有可能挽回损失,物业券上有过期时间,有我的签字,当时签了一大堆合同,确实没注意看,销售说的很笼统,说赠送三年物业费,没有重点说明,然后也没有告诉我从什么时间开始默认自动收房,还有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也想请您看看

    • 律师回复: 2024-04-11 17:18:40

      可以点击头像电话详细或者一对一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4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