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正月十二的发生的交通事故,我驾驶的机动车从停车位驶出,被从左后方直行的电瓶车撞到,对方查出属于醉驾,从监控上看得出我车头已经驶出,当时他距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现在交警判我主要责任,对方属于次要责任。这样我的车被扣了接近两个月的时间,去提车的时候由于他们没有锁导致我的车电瓶损坏,现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交通事故江苏省-南通市2024-04-12 14:54:26151*****358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8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因为对方的不当保管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4-04-12 14:56:48 咨询他
  • 龙文祥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德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电瓶是因为对方的原因损坏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4-04-12 15:00:5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13 19:51:5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5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