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爸爸的户口都在盐城,但是房子买在南京,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我应该在哪里起诉呢
婚姻家庭江苏省-盐城市2024-04-13 12:07:37182*****85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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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智毅律师月帮助0人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存在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特殊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回复于 2024-04-13 12:11:5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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