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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为被告者家庭盖三间彩钢房,总计人民币6000元整,由于被告者父亲身体原因,声称需要去张家口市看病,说看病回来后肯定给2000元整,所以于2021年8月17日先给打欠条4000元整。看病回来后确实把之前说的2000元整给了,欠条中的4000元一直未还,手里有4000欠条,被告有2000转账记录,由于转账记录在欠条日期之后,所以就一直说欠2000,请问这种情况,4000还能要回来吗?

经济金融河北省-张家口市2024-04-18 13:31:1113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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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据佐证
    回复于 2024-04-18 13:34:17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18 13:40:12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42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欠你所有款项,那你就可以全部追回
    回复于 2024-04-18 14:16:58 咨询他
  • 李煌伟律师
    月帮助8
    广东胜领律师事务所
    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4-18 15:05:11 咨询他
  • 李非律师
    月帮助0
    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你的问题实际上是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通过法院起诉追回。
    回复于 2024-04-18 15:39: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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