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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务出纳,与上任出纳交接财务收据时双方未签交接清单,现整理后查到以前年度收据不全,有部分缺失,目前上任出纳不配合补签交接清单不承认自己所管期间丢失,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证明不是在我手里丢失,已确保后续相关部门检查

行政纠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4-04-19 14:29:2615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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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3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交接的内容,手续,很重要
    回复于 2024-04-19 14:39:00 咨询他
  • 王益贵律师
    月帮助0
    江苏行真律师事务所
    你好,为证明你并未在职期间丢失相关财务收据,可以准备以下资料: 1.财务收据记录和交接记录 可以提供你在职期间的财务收据记录交接记录,以证明丢失的材料与你无关; 2.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你在职期间并未丢失相关财务收据,你可以提供他们的证言。 3.审计报告:如果您的公司进行了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审计报告可以证明你在职期间的财务收据处理情况和记录的完整性。
    回复于 2024-04-19 16:27: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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