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6点52分,常州龙江路高架,由南向北,接近星港路匝道口。我车在正常行驶中,被右侧皖牌白色SUV变道剐蹭,对方逃逸。我立刻停车报警,第二天在交警的根据监控联系到对方车主。约定4月20日处理,因为监控离事发地较远,只能看出对方逼近我车,且对方车无肉眼可见的伤痕。无法确认对方剐蹭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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