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1、时间:2024年4月18日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G344与迎宾路路口 2、我方上班途中临近公司门口正常行驶,蔡某驾驶车辆撞到我方车辆,交警前来进行判责,判对方为全责,现导致车辆受损严重,对我方的生活与工作等各方面的出行造成很大困扰,公司离家近20公里,对方一律不与承担,态度恶劣。 3、诉求:此类情况是否可以对对方进行上诉,赔付我方的交通补偿费用

交通事故江苏省-盐城市2024-04-21 06:10:51159*****600

分享

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回复于 2024-04-21 06:15:1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19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对方全责,你起诉要求对方全部赔偿
    回复于 2024-04-21 07:50:2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建议尽快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回复于 2024-04-21 07:50: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4-21 14:36:01 咨询他
  • 王益贵律师
    月帮助0
    江苏行真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也包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合理的交通费。
    回复于 2024-04-21 21:01:13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