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再婚十年,我老公在2011买了一个二手商品房准备投靠女儿养老,所以房产证写上了女儿的名字。,2012认识了我,我们准备结婚,我老公就叫了女儿女婿一起表明了我们结婚后房子用来养老 住,直到百年归老才给属女儿,我老公去年十一月中风瘫痪在床已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我的继女在我老公病倒后一直在我家抄东西,说房产证是写她的名字,在我们住的房间是他父亲个人所 有,她有这样的权力去拿东西,今月4号她在我们房间入屋盗窃了保险箱的一切财物,一扫而空,她这种做法可能站立案?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4-04-21 17:18:4713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