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结婚半年,没有财产,婚前他买的房子,家里灯和装饰是我买的,婚后他的工资打房贷,我的工资用来家庭开销和他的零花钱,这种离婚共同打房贷的一部分和结婚前我给他家买的灯装饰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山东省-青岛市2024-04-22 08:10:57158*****855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房贷得自爆没什么问题,灯饰可以取会或者折价补偿。
    回复于 2024-04-22 08:13:35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11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24-04-22 08:32:20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4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一人一半。
    回复于 2024-04-22 08:58: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29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22 11:50:48 咨询他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共同偿还房贷,可以追回一部分
    回复于 2024-04-23 08:29:34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