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第一个合伙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我作为营业执照的法人 然后我们一起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堆设备进行租赁业务 口头约束各占有50%设备的拥有权 该设备并没有注册在公司下面 后面第一个合伙人把设备转让给了第二任合伙人 但是没有转让营业执照上的股份 第二个合伙人 在从事租赁业务时 通过微信沟通和客户达成协议 并没有以这个公司的名义进行租赁 在进行租赁服务过程中 我没有直接参与这个租赁服务 结果造成客户伤亡情况 这种情况下 我需要承担责任么 且我应该怎么避免这个责任
公司法律上海市-市辖区2024-04-25 00:49:5017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