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行政纠纷>咨询详情

本人本月20号从广西来昆明旅游,22号早上从这里彩云北路和凉亭路交叉路口路过,由于这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路面在不到一米的长度但是坡度大于45度,在我路过的时候我不慎摔倒,导致自己右脚小腿胫骨腓骨骨折,到现在已经三天过去了,还没有管理单位来找我了解情况,打了昆明市12345政务电话,只说受理了正在调查中,也没找到所谓的责任单位,诉求就是给我找出责任单位,承担本人因为这人行道存在安全问题导致我受伤赔偿我合理的赔偿

行政纠纷云南省-昆明市2024-04-25 18:51:09137*****227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当时报警没有有没有认定责任
    回复于 2024-04-25 18:54:35 咨询他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31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报警了吗?如何划分责任的
    回复于 2024-04-25 18:57:16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