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月20号从广西来昆明旅游,22号早上从这里彩云北路和凉亭路交叉路口路过,由于这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路面在不到一米的长度但是坡度大于45度,在我路过的时候我不慎摔倒,导致自己右脚小腿胫骨腓骨骨折,到现在已经三天过去了,还没有管理单位来找我了解情况,打了昆明市12345政务电话,只说受理了正在调查中,也没找到所谓的责任单位,诉求就是给我找出责任单位,承担本人因为这人行道存在安全问题导致我受伤赔偿我合理的赔偿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行政纠纷最新咨询
-
在洗浴中心消费了295被扣了身份证,说我恶意消费我会受到什么处罚
-
足疗店被查,25年底,我去足疗店比较频繁,没有做违法的事情,被电话传唤,是否可以不去,年底比较忙,派出所说,有技师指认,但是确实不可能,因为确实没有做过,电话让过去说明转账记录明细
-
当地公安 口头说不能离开当地
-
2016年11月16日,我父亲在一个已经拆除的工地,从空阔场地从土里挖掘了一些废铁下角料,拿回途中被工地的人员拦住拍照,随即父亲将带回的废铁归还给工地人员,随后被报案说父亲涉嫌盗窃,派出所判定盗窃未遂,判决父亲五日行政拘留,现在未签字,不同意我们的行为是盗窃,提出复议
-
别人挑衅打了别人怎么办 现在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