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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名下有三个子女,老二老年痴呆了,老二的子女不想照顾她,想把他委托给老三照顾,口头承诺把自己可继承的三分之一的房产做为报酬,给老三,这具有法律保护效益吗?如果让他的承若具有法律保护效力呢?

房产纠纷福建省-厦门市2024-04-26 21:11:5813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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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41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于 2024-04-26 21:13: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
    回复于 2024-04-26 22:19: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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