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各自买了房,女方买房时男方拿了10万出首付,婚后女方房子装修,男方拿了8万装修,婚后各自还各自名下房子贷款,但一直都是住在女方名下房子。后来男方卖掉了他名下的房,亏了几十万。婚后男方有拿近20万给他父母在老家盖房子,名曰当时买房子时他父母给了十多二十万。请问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拿回老家的20万退还一半给女方?另外女方房子男方出的近18万是否需要还给男方?然后房产依旧归女方?
婚姻家庭广东省-珠海市2024-04-27 15:06:5918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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