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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5日我驾驶车牌号为京N5T709黑色奥迪A8小型汽车在高速路上行驶至G0321德上高速公路257KM德州方向,被肇事方崔军驾驶车牌号为皖KM898K白色现代小型汽车追尾,当时听到撞击声挺响的,我就停车下来,正好有路政人员在现场,让拍照赶紧离开,我看到肇事方崔军左手缠满绷带也下车了,拍完照我们都把车开到鄄城高速服务区,在服务区等待交警到现场处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4-05-11 09:29:3718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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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咨询什么问题,点击头像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4-05-11 10:10: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5-11 11:18: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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