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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为我能去男生工作地工作,给了一万见面礼和五万现金保障,用于对生活的保障,现和男方分手,男方称五万为彩礼,预追回包含见面礼在内的六万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5-11 14:02:2815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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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1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是以结婚为目的,可以追回
    回复于 2024-05-11 14:03:18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140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你的诉求是退多少合适呢?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
    回复于 2024-05-11 14:03:19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4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同时这部分钱没有双方共同花销完,在现实审判中倾向于认定为彩礼性质,需要返还。
    回复于 2024-05-11 14:08:2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6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没有结婚,要退一部分彩礼。
    回复于 2024-05-11 14:15: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83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5-11 16:18: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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