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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上怎样判断在中国有住所

公司法律上海市-市辖区2024-05-12 11:18:271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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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5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回复于 2024-05-12 11:38:52 咨询他
  • 张海啸律师
    月帮助31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有办理居住证或者购买了房产
    回复于 2024-05-12 11:39: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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