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1月底在整形医院做了鼻综合整形项目,花费两万六千八,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的费用,并且赠送我破尿酸,但是开发票的时候上面显示破尿酸也收了9000元,鼻子项目其实只有一万多元,今天他们的科长说以发票金额为准,我才知道她是把承诺免费赠送的破尿酸算进鼻子的收费项目了,并且整形也没有效果,只是给我抬高了鼻梁,其他收费的部位根本没有变化,但是他们并不承认。我请求院方退还我鼻翼鼻头的费用以及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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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眼疾到省医院就诊,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术后眼部出现相关症状,可疑气体中毒性病变,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炎等随后入住省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等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该公司相关批次眼用气体经检测不合格。 我想请问一下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医疗行政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请您依次简单回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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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抱歉,我想问一个问题 患者李某(61岁)因右眼眼疾到省医院就诊,次日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术中为患者所注射的眼用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C3F8气体”。 术后患者眼部出现相关症状,患者最后眼球致盲。 得知医方的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现有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问题、护理不当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病历资料,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医药需不需要要承担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