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午 车辆下停车场入口(无行人道路) 本人驾驶车辆缓慢行驶下停车场,旁边行人走到道路中间,然后碰倒了他。 下车询问他没什么大碍,但是他同伴来了之后说要赔偿2000元,后续协商到1000,我担心有其余问题便报警了,警察让我带他去医院检查,然后我就带他去了,检查结果是医生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写的有碰撞伤,医生还开了100元的药物,也没有开具病假单,和任何休息证明。之后他找我索要误工费15天,我不同意,我只愿意支付500元3天的误工费,之后便去派出所调解,然后也没调节成功。警察给的方案是让他自己去医院开具病假单,之后再协商赔偿,请问一下后续我要怎么做,医院会给很长的病假吗?以及责任化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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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智律师月帮助158人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医院不会给屋里的这个没有依据的病假证明。双方协商不成就让对方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回复于 2024-05-14 23:59: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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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5-14 23:59:40
不会有很长的病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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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5-15 00:02:49
请问下可能会有别的赔偿吗?还有就是这种道路警察不给定责,只能协商,这个责任要怎么划分呢?他如果之后硬说自己哪里不舒服,是不是还要继续检查呢?因为医院写的是必要时进行别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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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5-15 00:03:40
这个只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这个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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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5-15 00:04:01
应该是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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